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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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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16 11:35:20 |
2013年,市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领导活动、领导讲话、县市区信息、统计数据、政策法规、司法研究、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监狱工作、劳教(戒毒)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律师公证工作、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考试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协外事工作等业务的相关事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门户网站。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3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发布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数量有待增加、网站服务功能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和工作流程。
(二)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信息,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完善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网站,改进网络栏目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对外窗口的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