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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度备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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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7/3/21 10:23:36 |
各位考生:
现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2017年)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2017年1月1日-3月31日
二、备案地点:焦作市司法局513房间
三、备案人员:请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尚未被任命为审判员、检察员和批准为执业律师、执业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进行年度备案,逾期不补。
焦作市司法局
201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