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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2013年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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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6/25 17:12:26 |
根据司法部、河南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填报。符合条件人员应于2014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
(二)现场审核。网上申请结束后,考生应于7月22日至23日,到焦作市人民中路8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现场审核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查询结果(“学信网”查询)。
4、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5、与本人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4张。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3份复印件(A4纸张,复印清晰)。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315分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三)咨询电话:3569882。
焦作市司法局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