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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仲裁委员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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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焦作仲裁… 更新时间:2020/4/29 12:09:38 |
焦作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报河南省司法厅备案,于2003年设立的全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焦作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也是焦作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为了方便人民群众申请仲裁,焦作仲裁委员会不断延伸仲裁触角,先后在各县(市)区设立了仲裁办事处、行业仲裁中心以及仲裁联络处,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仲裁工作网络。
焦作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条件,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律师、退休法官以及经贸、工商、建设、科技、金融、法制等部门选聘仲裁员,本届在册仲裁员为254名,能够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
焦作仲裁委员会专门设立有专家咨询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仲裁庭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案件,以及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建议,以确保案件质量。设立的仲裁发展指导委员会,在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中发挥了独特的和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焦作仲裁委员会依法可以仲裁的纠纷有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及物权纠纷。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建筑合同、借款合同等各类经济合同以及各类侵权、财产纠纷等。
仲裁实行协议管辖,没有级别和地域的限制。当事人只要在规范的合同文本中选择“由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在事前、事中、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即可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焦作仲裁委员会向市场主体推荐的示范条款是:“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
焦作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尤其是近两年来,仲裁工作快速拓展,受案数量成倍增长,案件质量稳步提高,仲裁案件的和解调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连年提高,“亲和仲裁、高效仲裁”的仲裁品牌开始显现。
公正、高效、廉洁、和谐,这是焦作仲裁委员会的会训,也是其确立的仲裁文化理念,更是全体仲裁人员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又相继形成“一心”、“二礼”、“三化”、“四现”、“五种文化”、“六个特点”、“七种魅力”、“八项宣言”的仲裁文化语录格言。这些看似简洁的语录格言正启迪和鞭策着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顽强的作风,奉献的精神,全力做好仲裁服务工作。
仲裁事业是一项朝阳事业,前途是光明的。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尽管前进的道路上还会有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有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有广大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众志成城,团结奋斗,不懈努力,就一定能够再创焦作仲裁新的辉煌!
焦作仲裁委员会办公电话:0391-3917591(案件受理咨询部) 0391-3917996(仲裁部) 0391-36016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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