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焦作市司法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287号 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2025-12-24

尊敬的苏丽萍委员、王继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助力法治营商环境的提案(并案关于营造宽容环境助力企业度难关的提案)》(第1530287号)已收悉。收到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该提案,要求根据提案内容,积极协调协办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研究办理意见,认真办理落实。现根据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载体,把经营主体的法治需求变为对执法部门的法治要求,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工作,用情用力消除温差”“落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执法满意度,为焦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柔性执法开展基本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推出七严措施,监督指导执法单位有效避免违法风险

近年来,焦作市通过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联系点等途径全方位收集经营主体的法治需求,根据工作职能进行分析研判,推出柔性执法七严措施,对执法部门提出法治要求,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变管理为服务,帮助企业和群众治已病”“防未病,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焦作市结合执法实际,研究出台《焦作市关于强化柔性执法慎用行政强制的指导意见》《焦作市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实施方案》以及《焦作市全面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逐步建立起一个既严格又充满人文关怀、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规范体系。二是全面安排部署。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组织召开柔性执法推进会,在全市执法部门推行柔性执法七严措施(即一要坚持宽严适度、过罚相当,严禁随意顶格处罚;二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严禁发生语言冲突、肢体冲突;三要坚持教育为先、首违不罚,严禁随意对首次轻微违法进行处罚;四要坚持依法依规、审慎稳妥,严禁滥用或超范围使用扣押、没收、冻结、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五要坚持为民宗旨、温情执法,严禁滥用限制人身自由等措施;六要坚持风险研判、积极应对,严防网络炒作引发负面舆情;七要坚持刀刃向内、较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制作柔性执法七严措施提醒卡,装入执法证件内,要求全市12000余名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三是践行告知引导。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各自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为行政相对人梳理出具体的法律风险点,并通过提醒和引导的方式,促使当事人依法经营。在全市全面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信息公示告知书、信用信息异议申请告知书等四书同达制度,即在对市场主体进行处罚的同时,告知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整改方向和信用信息公示情况,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社会信用。

加强执法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焦作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一是扎实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积极推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着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沁阳市、武陟县、马村区、示范区的9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了明察暗访。对2024年罚没收入增长的山阳区、马村区开展调查分析研判。对2024年以来“12345投诉热线涉及行政执法的361件案件和全市69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内容进行再梳理再研判。督促执法部门对自查出23个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沁阳市交通运输超限站进行了暗访,发现并反馈问题9个。抽查核查行政执法类案件743件,纠正涉企违规执法数101件,移交执法问题线索19条。已向执法单位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通报)38份,曝光典型案例3件,对全市4个单位12名执法人员启动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倒逼问题整改。二是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聚焦规范涉行政检查行为,梳检查事项、编制检查目录,设置公示专栏,坚决做到检查有依据,乱查受监督。根据机构改革和各部门三定方案修订情况,完成对全市424个行政执法主体核定工作,提请市政府对39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认定,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要求其他机构不得开展行政检查。结合焦作实际,印发《焦作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全市各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各部门执法监督举报方式,杜绝随意检查、违法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认领省级主管部门编制的行政检查事项基础上,梳理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涉及的行政检查事项,编制形成《焦作市本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2025年版),要求事项之外无检查。印发《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工作的通知》,指导各执法单位在各自门户网站设置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检查主体、公布行政检查计划、统一行政检查标准、规范行政检查文书范本,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市直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53件,审查通过51件,超期备案5件,审查未通过2件。其中市生态局18件、焦作市税务局14件、市住建局8件、市文广旅局6件、市自然资源规划局3件、市应急局2件、市城管局1件、市交通局1件。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了市8100余名执法人员信息。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将执法培训纳入法治考核内容,督促各部门履行执法培训主体责任,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创新执法方式,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焦作市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探索创新执法方式,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四张清单”。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编制《焦作市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汇编》,包括不予处罚事项265项、从轻385项、减轻7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38项,涉及19个执法领域。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前,先行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签署承诺书,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二是发布典型案例。2月集中公布11个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典型案例,从4月开始,将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典型案例在《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月通报》上进行发布,通过对案由、基本案情、执法决定及依据、示范意义进行剖析,引导各执法单位积极践行四张清单,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截至目前,已发布涉及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生态环境等系统的19个案例。三是建立“观察期”制度。2024年,焦作市司法局紧跟时代步伐,研究出台《焦作市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不触碰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给予合理的观察期,即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观察期内对市场主体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引导违法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2024年以来,焦作市使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办理案件7万余件,减免费用1500余万元,让企业和广大群众既感受到了执法力度,又感受到了执法温度。四是全面推行证照到期提醒机制。为了避免因证照逾期给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我们在全市推行了证照到期提醒工作机制。出台了《焦作市面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施行。11个县市区和18家市直单位共梳理407项事项,已全部完成公示,正在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提醒。组织召开全市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对全市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拟于近期在网站上集中向公众公布,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五是高效运转“企业纾困360”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是2019年我市为畅通企业问题解决渠道,有效提升政府助企效能而专门建立的一个平台系统,着力打造政企沟通云上模式。自纾困平台运行以来,始终聚焦于企业的核心需求,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通过跨部门的协调合作,成功解决了审批许可、部门协调、资金协调以及疫情防控等四大类问题共计10984件。其中在审批许可类问题上,成功解决了869件、占比7.9%,办理各类证件500余个。协调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3104件、占比28.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93个,协调发展中的问题1613个,帮助人才引进1398人。在资金协调类问题上,成功解决了1554件、占比14.1%,通过纾困平台申请政策补贴3.83亿元。在疫情防控类问题上,解决了5457件,占比49.7% ,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营难题20件,封控管理期间进城难问题30件,发放通行证5076个。六是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2021年以来,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政策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建立健全了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在行政执法中兼顾纠正违法行为和教育当事人相结合的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原则,充分运用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出台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对于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等新生事物,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基础上,明确四新经济监管规则与标准,建立包容有度、审慎监管的治理格局。出台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加快焦作发展的指导意见

强化协调联动,推行综合检查,凝聚跨地区跨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合力

全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的意见》,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权限冲突和监管执法碎片化等问题,推动形成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行政执法新常态,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开展联合抽查。选取那些对企业检查频次高、干扰大且适合合并检查的事项,精心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牵头推动各部门间实现高效的联合查。全市共创建了902项跨部门抽查任务,极大地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协同性。三是实现无事不扰。推行并规范非现场执法方式,防止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随意干扰,如指导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执法监管企业正面清单制度(2024年增加至353家企业),对清单内企业做到无事不扰,让优质守法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受到企业的广泛称赞。

二、推行柔性执法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推行,尽管我们在推行柔性执法方面出台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距离群众的要求和企盼还有较大差距。是执法态度不够端正。有的执法人员对待当事人态度简单粗暴,不注重释法说理,人为地把执法关系搞得对立起来,甚至与执法对象发生语言冲突,直至发生肢体冲突,有的还演化为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摸黑党和政府的形象。二是执法风险把控不严。有的执法单位不注重执法问题的自查自纠,给违法执法埋下风险隐患,可能当时没有产生不良后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或在某个事件的刺激下,引发严重后果。三是应急处突能力不够。有的执法部门在现场执法时未做好应急处突预案,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执法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缺乏预判,与执法对象发生直接冲突,造成不良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指示要求,做好执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七严”措施,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工作。

   (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一是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各执法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减少管理对象的违法风险,为管理对象合法生产经营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二是落实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行政指导贯穿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全过程,贯穿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做到行政指导覆盖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三是落实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行政调解告知引导旨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行政调解这一柔性执法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完善落实好四张清单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探索创新执法方式,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修订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三)坚持运行好五项机制。一是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机制。认真落实柔性执法“七严”措施,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坚持佩戴柔性执法“七严”措施提醒卡,做到亮证执法。二是全面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建立证照到期前提醒台账,扎实推进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解决群众和企业因证照逾期给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问题。三是定期走访联系点联络员机制。定期走访联系点,组织联络员召开座谈会,倾听他们对执法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四是案卷评查机制。每年定期组织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案卷评查活动,及时总结执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持续提升执法质量。五是案例评选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柔性执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推广一些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总结积累的创新执法方式,让人民群众和企业在执法过程中充分感受到执法的温度,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法治获得感和执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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