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焦作市司法局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92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2025-12-24

赵振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仲裁案件财产保全路径加强法院与仲裁机构工作衔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我单位同意并予以支持。关于优化仲裁案件财产保全路径、完善诉裁衔接方面,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目前已经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多次对接,在司法审查、仲裁执行、保全等方面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

一、司法审查对接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当事人及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劳保庭审查。经过前期走访座谈,目前,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已经与相关审判庭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双方就司法审查案件办理进展、审理情况等实现了有效互通,但在司法审查案件的立案等关键环节还需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

二、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仲裁委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仲裁委应当将财产保全申请移交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目前,我市各基层法院均能依法受理仲裁委移交的财产保全申请,但在后续办理程序中,焦作地区法院将仲裁立案后的案件视为诉前保全对待,未能向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财产线索查询服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仲裁财产保全的质效。据了解,省内部分地市法院已经对仲裁立案后案件实行诉中财产保全。经过初步沟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将仲裁立案后移交的财产保全申请作为诉中保全办理目前尚无明确依据,还需要广泛调研、征求意见。拟于近期

双方协商出台相关保全制度。

三、焦作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情况

年初,焦作市司法局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仲裁保全和诉裁衔接工作进行了初步沟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会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支持仲裁工作。2025年7月1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焦作市司法局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商会议,围绕“规范仲裁案件保全的程序及标准”和“健全仲裁与诉讼沟通机制”进行了深入研讨,下一步将以会议纪要形式对财产保全、诉裁衔接等问题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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