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

补办、换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应当提交材料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3-02-23

1、补办(换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报表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执业证丢失的,应当提交执业证遗失启示(在市级报刊刊登)原件;
4、执业证到期正常换证或损毁的,交回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版权所有:焦作市司法局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怀府路759号   邮政编码:454000   联系电话:0391-3569933   传真0391-3569933

政府网站标识码 4108000002    豫ICP备10206244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 410802020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