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应当通知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3-02-2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

(二)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的;

(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四)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五)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时,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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