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建设
市司法局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
|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3-02-23 |
近日,市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政策精神。今年以来,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人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有关领导在“7·27”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及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做好思想和理论上的准备。
二是上下联通,左右横贯,加强信息交流。进一步明确了市局法制科作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部门,安排3名工作人员,确保涉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安排有专人负责,落到实处。市局积极与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成立了焦作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焦作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信息,充分协商,为做好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工作。
三是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争取理解与支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辐射面广,对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对新情况、新职能、新任务,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编制部门汇报,介绍宣传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现实性、必要性,争取领导及职能部门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