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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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0-11-20 |
修武县为民法律服务所王金富,
执业证号31608171100224;
武陟县永和法律服务所王恒超,执业证号
31608171100212;
沁阳市沁园法律服务所杨春霞,执业证号
31608002100055
解放区众恒法律服务所王丽芳,执业证号
31608172100217
因其本人申请,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上4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予以注销。